(原標題:工業企業采暖期要錯峰生產)
本報10月10日訊(記者 李晶)今日,記者從太原市政府獲悉,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,最大程度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大氣環境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影響,《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進行重新修訂,其中提出,采暖期工業企業將錯峰生產。
從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,在采暖期工業企業要實施錯峰生產。其中,電力行業未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燃煤發電機組(含自備電廠)全部停產;建材行業,包括水泥(含特種水泥、粉磨站)、磚瓦窯(不含天然氣為燃料)、陶瓷(不含天然氣為燃料)、玻璃棉(不含天然氣為燃料)、巖棉(不含電爐)、石膏板等行業,采暖季全面實施停產;除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,鋼鐵行業(含獨立燒結、球團和煉鐵企業)限產50%,以高爐生產能力計算,用實際用電量核實企業限產措施的落實情況。
與此同時,根據污染物排放量及行業特點,對不同行業工業企業實施停產及限產措施。同一個企業有多條生產線(或多臺設備),采用整條生產線(或整臺設備)停產方式實施限產,以生產線計;同一個企業只有一條生產線(或設備),降低生產線(或設備)負荷,以原料、燃料消耗量、用電量或產品產量計;因生產工藝無法在短期內停產企業,降低生產負荷,以原料、燃料消耗量、用電量或產品產量計。
重點行業將實行錯峰運輸。鋼鐵、焦化、有色、電力、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,要結合錯峰生產要求,實行“一廠一策”,錯峰運輸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,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 (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)。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,監督重點企業錯峰運輸執行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