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李兵)記者11月7日從太原市經信委獲悉,為有效防治采暖季天氣重度污染,從11月1日起,太原市工業企業錯峰生產,一直持續至明年3月31日。
同時,對水泥、磚瓦窯、陶瓷、石膏板等建材企業全部實施停產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電解鋁、氧化鋁企業限產30%以上。碳素企業根據污染物排放水平實施停限產: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碳素企業,限產50%以上;出現超標排放情況的碳素企業,一律納入停產管控范圍。對有色金屬再生企業的熔鑄工序,實施輪停,限產50%。
對于錯峰生產行業中涉及居民取暖、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,允許其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,以確保最大限度降低對民生的影響。對于因民生需求確需生產的,企業可提出申請,經批準后可連續生產。